近日,全紅嬋陳芋汐10米跳臺摘金上熱搜,引發(fā)人們對奧運冠軍的關(guān)注。那么,一枚奧運金牌究竟意味著什么?中國對奧運會金牌獎勵多少錢?奧運冠軍的獎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?針對這3個問題,博宇會計的小博就給大家扒一扒。
圖源:人民日報
一、全紅嬋陳芋汐10米跳臺摘金
北京時間7月31日,在巴黎奧運會跳水女子雙人10米臺決賽中,中國組合全紅嬋/陳芋汐以359.10分獲得金牌。
這是中國體育代表團,在本屆奧運會上獲得的第七枚金牌,也是中國跳水隊在本屆奧運會上,獲得的第三枚金牌。
這場比賽中,全紅嬋、陳芋汐再次上演了,教科書級別的“水花消失術(shù)”。自東京奧運會結(jié)束之后,全紅嬋和陳芋汐組成了中國隊新的女子雙人跳水組合。“牽手”以來,兩人在任何大小賽事中,從未讓金牌旁落過。
那么,全紅嬋和陳芋汐是哪里人?
全紅嬋,2007年出生于廣東湛江,中國跳水運動員,主項為女子10米跳臺。2021年8月,全紅嬋以五跳三跳滿分,總466.2分,創(chuàng)下女子10米跳臺歷史最高分紀錄,奪得2020東京奧運會跳水女子單人10米跳臺金牌。
陳芋汐,中國跳水運動員,2005年出生在上海。2021年7月,陳芋汐初次亮相奧運賽場,奪得2020年東京奧運會跳水女子雙人10米跳臺冠軍、單人10米跳臺項目亞軍。
二、中國對奧運會金牌獎勵多少錢?
北京時間7月27日,巴黎奧運會開幕式在塞納河舉行,現(xiàn)場30萬觀眾、全球數(shù)億人,共同見證人類體育盛會的揭幕。本屆奧運會將有超過1萬名運動員參加,16天時間,決出329枚金牌。
一枚金牌,究竟意味著什么?對于每一個追逐奧夢的運動員來說,那無疑代表了職業(yè)生涯中最高的成就。但當我們再仔細審視這背后的“奧運神話”時,卻發(fā)現(xiàn)金牌只是冰山一角。
成為奧運冠軍,不僅帶來源源不斷的財富收益,更能永久性地改變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。這不僅是個人的蝶變,也必將波及到整個家庭。
所以,當我們把目光從“金牌”轉(zhuǎn)向“奧運冠軍”這個更宏大的舞臺時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這其中蘊含的價值遠非我們所想。
那么,巴黎奧運會金牌得主獎金多少?
在全球范圍內(nèi),各國對奧運會金牌得主的獎勵金額各不相同。
在法國,根據(jù)《官方公告》規(guī)定,金牌獲得者將獲得8萬歐元獎金,銀牌得主獲得4萬歐元,銅牌得主獲得2萬歐元。此外,教練也會獲得獎金。這與2021年東京奧運會相比,獎金略有增加。當時,奧運冠軍獲得6.5萬歐元獎金,亞軍獲得2.5萬歐元,季軍獲得1.5萬歐元。
同時,意大利為其金牌得主頒發(fā)18萬歐元獎金,而西班牙則獎勵5萬歐元。在亞洲一些國家,奧運冠軍可獲得數(shù)十萬歐元或高價值的物質(zhì)獎勵,如房屋等。
而在英國,運動員沒有直接現(xiàn)金獎勵,但可以獲得相當于3.4萬歐元的資金,用于準備下屆奧運會的比賽。在某些國家,如新西蘭、挪威和瑞典,沒有任何獎金獎勵。
那中國對奧運會金牌獎勵多少錢?
國家會對在奧運會上獲得獎牌的運動員發(fā)放獎勵,此外,一些省、市、縣政府以及俱樂部也會對來自當?shù)氐倪\動員進行獎勵。這些獎勵形式多樣,既有現(xiàn)金獎勵,也有房屋、汽車等實物獎勵。
例如:2008年北京奧運會,金牌得主獎金已經(jīng)升至25萬元人民幣。直到2016年里約奧運會,奧運冠軍獎金開始“降熱”,降至20萬元。但國內(nèi)運動員不僅國家層面有現(xiàn)金獎勵,有時候因不同省份也會有不同的獎勵,包括房產(chǎn)汽車、現(xiàn)金等。
近幾年來,越來越多商業(yè)品牌也青睞于體育明星代言,不僅品牌獲得了知名度和流量,奧運選手也同樣獲得了經(jīng)濟上的幫助。
三、奧運冠軍的獎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?
我國是從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開始為運動員們頒發(fā)獎金的,根據(jù)近幾年公布的數(shù)據(jù)看,2016年里約奧運會奧運冠軍獎金是20萬元,2012年倫敦奧運會是50萬元,2008年北京奧運會是35萬元。
比如2012年倫敦奧運會,冠軍陳若琳獲得100萬國家獎勵;冠軍易思玲獲得50萬國家獎勵,100萬廣東省獎勵。
全紅嬋在各大比賽中頻頻奪冠。作為一名頂尖選手,她無疑會收獲豐厚的冠軍獎金。根據(jù)不完全統(tǒng)計,平均每個冠軍獎金約為100萬人民幣??紤]到她的實力和聲望,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(shè)她每年能夠贏得10場比賽的冠軍。
此外,即使沒有奪得冠軍,全紅嬋作為一名出色的運動員,在比賽中也經(jīng)常取得亞軍。
根據(jù)近期的數(shù)據(jù),亞軍獎勵平均約為50萬人民幣。由于全紅嬋的實力出眾,我們可以推測她每年能夠獲得15次左右的亞軍。綜上所述,我們可以簡單計算出全紅嬋的年收入。
她每年可以從冠軍獎金中獲得100萬人民幣 × 10次 = 1000萬人民幣。另外,她還能從亞軍獎勵中獲得50萬人民幣 × 15次 = 750萬人民幣。總結(jié)起來,全紅嬋每年的收入大致為:1000萬人民幣 + 750萬人民幣 = 1750萬人民幣。
那么,奧運冠軍的獎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?這主要取決于獎金的發(fā)放單位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第四條第一款規(guī)定:
“省級人民政府、國務(wù)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,以及外國組織、國際組織頒發(fā)的科學(xué)、教育、技術(shù)、文化、衛(wèi)生、體育、環(huán)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,免征個人所得稅。”
因此,運動員們奪得奧運名次,獲得的獎牌以及獎金,屬于國家、省政府以及國際組織頒發(fā)的,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。
而如果運動員獲得的獎勵是來自于省級以下的地方政府、企業(yè)或者是其他的組織和個人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,無論是獎金還是實物獎勵,都屬于“偶然所得”,要按照20%的稅率來繳納個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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